民国建国是多少年?
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华民国(注意与北洋政府相区分),当时国内政治势力分为皖系、直系和奉系三大派系,其中皖系控制北京政府,直系控制广州政府,奉系控制东北各省。
其次,从1927年到1936年是所谓“法统重光”时期,这一时期的“中华民国”是继承自清末的(以“大清皇帝钦定”的形式确立“五族共和”的国体),国号“中华民国”并沿用至今日。
1936年以后国民党一党专政,不承认共党和其他政治势力的合法存在,同时国内战局变化使得华北地区成为各派势力的争夺焦点(抗日战争前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的傀儡政权不算数)。因此1936年至1945年为中华民国的法统建立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
由于1945年后国共内战爆发,国民党军势如破竹,大量收复失地,国府西迁重庆,随着解放区行政组织的设立,“中华民国”的版图开始萎缩(但名义上的中央政府依然控制着西南地区及两广地区),直至国民党军在大陆的失败,国府退往台湾,“中华民国”名存实亡。 民国(1927-1936) 公元1928年,北伐战争胜利,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定都南京;
1936年以前,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对日、苏、泰、越等国发动了进攻,扩张了国民政府的领土,增强了国民政府的影响力;
1936年,为了建立独裁统治,蒋中正联合各派力量,通过修改约法等手段,废除了党主席制,建立了总统制,并通过一系列措施巩固了自己的地位;
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迁至重庆,开始了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在抗日阵营中发挥了中流偏上的作用;
抗战后,国民政府取得了对共产党的军事胜利,但并没有能够消灭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也没有能够收回东北、台湾等境外国土,导致“中国”的版图不断丧失;
1949年国民政府败退台湾,“中华民国”的名义上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