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四十年是什么意思?
“民国”这一称呼其实是民国国号“中華民國”的简称,但人们习惯上把其前后两个朝代称为“前朝”“后朝”,而把“民国”作为一个整体称呼自己的祖国。 因此“民国”这个概念其实是指从1912年1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新中国成立)这段时期中国所存在的政权,共计37年;其中1912年到1928年是北洋政府统治时期、1928年至1949年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由于民国时期的宪政试验和民主运动一直持续到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因此在1949年前也被称为“旧中国”“旧民国”或“半个民国”以区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而“新中华民国”也就是指我们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以,民国四十年的意思是从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到1989年政治风波这段时间,共44年。但这期间有新中国也有国民党当局,还有所谓“中间势力”地方军阀混战,所以也有人说“民国三十年”,这显然是在避讳国民党的称谓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