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九年一分铝币多钱?
有看过民国二十年一种分钱的镍币,但是很少听说有这一种分钱的铝币,您见过吗?据传,当时的铜元与银币比例极不协调,大量铜元被银行收回,重新铸成镍元以补充银币的不足。为了抑制铜元的价格上涨,国民政府正式宣布将发行铝铸币,其面值分为五厘、一分、二分、五分,并公布《有银铝币条例》,对此类辅币给予法律上的认可。
然而,这类在历史上仅有短暂的几年寿命的“铝分币”是否像传说那样,是作为对铜元定价的干预而出现的呢?或者当初真的是作为辅币来使用的吗?翻开相关史料,我们却未能找到确切的证据来支持这两种猜测。尽管《有银铝币条例》有关于辅币的各种规定,但其中的“准用于有银铜币之用”一行却将答案指向了另一个方向。
根据《有银铜币条例》对辅币的定义:“辅币之金额,应与有银铜币相同。其铸造材料除法律有规定外,应均准用于有银铜币之用。其数枚铸成之重量,应规定不得超过有银铜币之百分之一,而其最小重量应规定为五分。”不难看出,辅币应该是与主币等值的、材质独立的、便于分割的流通货币,它不能与主币同时流通,只能辅助主币履行流通职能。
事实上,人们最早将铝币作为辅币使用时,将一副扑克牌中的K、Q、J和10、9、8、7、6的正面分别刷上绿、红、黄、褐、黑、蓝六色油漆,在每张牌的边上还写上1—10的号码。将这52张牌混在一起,抽到何种号码的牌,就将其中面值为1角、2角、5角和1元的铝铸币凑成一副,这张牌就成为一张辅币牌。这种“有银铝币”实际上已经具有了现代纸币的某些特征,已经不是纯粹的非主币了。
另一说法:这种铝币原是供应大企业记账使用的,不是流通币。有一次,有个职员记帐时用了这种铝币,别人找他兑换,他便拿出这种铝币,别人一看是很值钱的,可是这种铝币又大量供应,因之便成了流通币了。
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来,民国二十九年一分铝币是作为“有银铜币”的辅币使用的。当然,“有银铜币”在实际操作中,与当代的“硬币”在使用上并没有多大的差别,所以,这种铝币作为辅币使用的实际意义也就非常小了。不过,当时的国民政府赋予这种辅币的法律地位,倒确实是现代国内一些地区在铸造铝币、仿制铜币时所应该借鉴的,也值得现代币制改革时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