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什么成书法?
“国礼书法家”、“中国当代书画艺术名家”、“国家一级书法家”——这些头衔是郭义生自己贴出来的,在电视广告中,他称自己被国内多家机构授予这些荣誉及称号——而事实是,这些所谓的荣誉称号都没有任何公开信息证明它们的存在; 记者发现,除了电视台的广告外,郭义的书法作品还在网上进行了大规模售卖,且均标有单价和总价。如一幅6平尺的书法作品售价150元每平方尺共900元和一件4联的书法作品2800元每件等等,但记者注意到在这些店铺的评价栏内几乎看不到评价。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对北京天昊博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天昊文化公司”)的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认定该机构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属于违法行为。该公司发布的内容为郭义生书法作品的广告,以及其举办的“中国当代著名书画家郭义生收藏展”,构成了对广告内容作引人误会的虚构、捏造等行为。
根据工商部门的调查,今年7月中旬,天昊文化公司在《参考消息》报刊上刊登了题为“国学大家郭义生作品入选‘纪念长征胜利八十周年’特刊”的广告,宣称该机构主办的《中华爱国艺术家》特刊出版了郭义生的书法作品专版,并称其为“国家图书馆馆藏”“中国国家档案收藏”等。 而事实上,工商部门查实,上述刊物与天昊文化传播公司没有任何联系,也从未向该机构提供过稿件或书稿; “天昊传媒公司还于同年7月在中央电视台第七频道《致富经》栏目播出了由郭义生主讲的专题片广告,宣传推介其书法作品及收藏事宜。节目中,郭义生在自称‘我是当代著名的国学大师’‘我的字画价值很高’的同时介绍其书法作品的价格从几千元到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不等……” 根据工商部门出具的调查材料显示,央视播出的是一小时的商业访谈类节目,不是公益性的新闻节目,其播出的嘉宾个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不属于新闻报道,也不属于服务类节目。 天昊文化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发布含有虚假内容违法广告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