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还区分什么意思?
“翡翠”二字始见于汉代(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80年)的文献之中,但当时所说的翡和翠并不是现在的缅甸翡翠,而是产自南方的蛇纹石质玉石。这种玉石在汉代以前就已是贡品,《山海经·南山经》中就有“佩之无疾,可以伏妖”的记载。 后来人们逐渐发现来自缅甸的宝石级玉料才应该是“翡”和“翠”的真正含义——“红色为翡、绿色为翠”,并且这两种颜色的玉石往往是成对出现的:
1.红色:被称为“翡”的颜色应该更准确的是指浅褐色系到褐色系之间的各种颜色,比如淡红、橙黄、橄榄绿等;而“翠”则是指绿色系,包括深绿、草绿、柠檬黄等等。
2.绿色:这里的“翠”应该指的是阳绿色,即我们常说的“帝王绿”,而“翡”的颜色就多了,包括粉绿、苹果绿、翠青等淡雅的颜色,还有明快艳丽却时间比较短的艳绿、葱绿。 这些色彩上的变化与物质成分密切相关。
目前学术界对于“翡”和“翠”的定义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因为这两种颜色的玉石同时出现在绝大多数玉石中。也就是说,没有绝对的“翡”,也没有绝对的“翠”,它们之间只能是相对存在的。所以,所谓的“A货”“B货”的概念也就没有了意义,我们只需要记住,红色的叫“翡”,绿色的叫“翠”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