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币可兑换人民币吗?
可以的,不过有个前提条件----必须是等值的人民币货币。 比如,中国人民银行发行过一种2001年发行的“迎接新世纪”纪念邮票,面值是450元,而当时一套《梅兰竹菊》邮票(第四套人民币发行的)市值也只有450元左右;又比如2016年银行发行的520周年纪念钞,发行量是520万,只比第四套人像50元的发行量多一个零头(第四套人民币50元只有50万个冠号),按照面值换算的话,这个纪念钞的面值也只比一个四连体少一点点而已。这些都属于等价交换的范畴内。 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伪造、变造和出售人民币。同时,该法还规定: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出售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一般市面上出现的假币都是通过其它手段获取的真钞,再通过涂改、仿制、移位等方法制作出来的。 这种假币一般没有正式的名称,只能以俗称相称了,如“改号票”是指将纸币上的编号全部改动称为新的号码的假币;“挖补票”是指用尖刀等工具将钞票上的号码、日期等进行挖补的假币;“拼凑票”是将真币撕碎重新排列组合成的假币等等……由于各种造假技术以及设备的改进,目前一些高技术的假币甚至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如果不进行详细的鉴定就很难辨别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