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二十元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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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由于公司需要,收到客户汇款4万元,通过查询发现其中有两笔5千的金额分别有“正”“付”字样,询问原因,客户回复说是一式两联的银行回单,一联自己留底,一联已经交给会计做账了(客户为香港公司)。因为之前并未接触过这种操作,所以很疑惑,于是上网查询相关资料。 经过多次查找案例,终于发现了问题的根源——这笔业务涉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银行在受理后,会先给付款人(即我司)发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告知其业务已受理,待审批通过后,行内制单处理;随后给收款人(即香港公司)发出《国际结算管理部的结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告知资金已到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发布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规定: 在货物贸易领域的试点项目中,境内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出口或进口时,可以直接向境外支付货币,或者申请外币/人民帀兑换,办理相应的收汇/付汇手续。 对于以非信用证方式办理的试点项目,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经审核无误后,凭《通知》及相应单证、资料到银行办理划款和结汇手续, 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只要收到《通知》,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款项,都应当计入收入,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而实务中很多财务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认为只有看到钱到了自己的账号才算收入,否则就是尚未收到收入。 其实不然,作为企业应该按照规定进行申报,不能为了偷逃税款故意隐瞒收入。而且现在随着大数据的运用,这种违规操作被发现的概率也越来越高,一旦查实,罚款是必然的,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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