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0年人民币升职吗?
1990年5月1日,国家物价局发布《关于实行粮食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 1990年7月31日,国务院发文,宣布从1990年8月1日起,撤销各零售经营者的进货资格审批和定点经营资格审批; 1990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对高价出售的副食品以调高后价格作为定价基准进行结算的问题的批复》; 1994年6月1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通知,公布全国首批“诚信单位”名单,北京、天津等六城市共100家商场入选。 1995年1月,国家经贸委等三部门出台规定,要求所有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价格体系。
1996年1月,国家计委颁布了《市场价格调查暂行办法》。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统计部门第一次发布涉及商品和服务价格方面的调查规范。 1997年1月,国家物价局发布《关于取消部分收费的通知》,决定取消铁路货运手续费等18项收费项目; 1997年7月,国家计委召开座谈会,指出当前全国价格总水平上升较快,必须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平稳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