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人民币哪个银行发行?
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货币。当时,为了稳定币制、恢复经济,经与政府协商,人民银行决定先用旧币(即国民党统治下发行的法币)发行人民币,以3:7的兑换比率将旧币换成新币。但旧币数量太大,如按3:7的比率兑换成新币,那么就会形成通货膨胀。最后确定的兑换比率为:1元新币=0.7元法人币;5元新币=3元法人币。 当时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有些人手里有大量的旧币,而需要换新币的人手里却没有足够的旧币来兑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银行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即以0.7元的价值把0.5元的黄金交给他,他再把0.5元的黄金交到国家的金库中去,国家用他的0.5元去买回0.7元的商品。这样,国家只花了0.5元的代价就得到了0.7元的商品或劳务,从而解决了人民手中虽持有大量旧币,但这些旧币不能直接用来购买生活必须品的问题。同时,由于人们手中的旧币已经变成新币,因此物价水平也趋于稳定。这是人民银行的首个版本。
这个第一个版本的央行发行的“三元钞票”有两个特点:一是从纸币的面额上看,有5元的和3元的两种;二是纸币上的装饰图案不是象征吉祥的龙凤花纹而是工农形象。这两大特征,在当时的条件下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1949年10月新中国政务院的成立,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作为新中国的财政部,开始接管并统一管理全国金融。为了统一全国币制,改变旧中国纸币制度混乱的状况,1949年11月16日起,各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始陆续收回流通的5元券和3元券,同时,印制发行新的纸币。
新版的人民币取消了5元和3元的面额,增加了10元、20元的面额,并且增加了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防伪钞。这一措施不仅增强了新币的权威性,而且避免了因回收旧币而引起的价格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