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币有没有收藏价值?
1、先说一下,“民国”指的是1912-1949年这一段时间,“人民币”指的是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的“人民人民币”(简称“人民币”);而题主说的“民国币”应该特指这个时期的货币。 从时间上看,这两个名字都包含了一个共同的词——“民国”,所以从名称上来说,这两类货币应该算作同一个时代的东西。所以用“民国币”来代替“人民币”应该问题不大吧……嘻嘻 当然,如果一定要较真的话,这俩之间差距还是很大的——第一,“民国币”是俗称,没有严格的法律定义;“人民币”有严格的法律定义;第二,“民国币”包括纸币和金属币,但是“人民币”仅限于纸币;第三,“民国币”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流通使用;“人民币”的主要用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流通使用;第四,“民国币”的版别很多,但每个版别的数量都不是很大;“人民币”的版别也很多,每个版别都有数十亿甚至数万亿张。
2、再来说一下,关于“文物”的问题。 “文物”是一个法律术语,根据《文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以称作“文物”。 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的概念则包括了“可流通的人民币”以及“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即除了已流通至社会上的货币之外,还包括人民银行在发行库中保存的尚未投放市场的货币。后者自然不是文物了——毕竟还没有到“流散于民间”的程度。
从法律意义上说,我们手里持有的“人民币”都不是文物……
3、最后来说下,关于“价值”的问题。 “价值”也是一个法律概念,即只有法定货币(法律上叫做“货币制度”)才能具有价值。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的是“金本位制”,在这种制度之下,每一家银行的存款和贷款都是“信用资产”,而不是“实物资产”,因此并不具有现实的价值。
但是,这种信用资产能够兑换成现实的资产(尽管是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因此就有了“交换价值”。不过,这种交换价值是不均匀(不成正比)的,因为各国发行的钞票其实没有完全相同的面值,也就是说,你有一百亿美元和我有一百亿美元,我们的购买力并不一定完全一样。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印钞厂工作的工人每年能领到约60万美元工资的原因,他们的劳动确实创造了这么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