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开国金本位币是多少克?

徐炳成徐炳成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根据我的观察和了解,目前大概有三种说法

第一种:1914年(民国三年)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规定“国币”的成色为90%、重量为73.525克。这是正式规定国民政府的货币发行必须按照这一标准铸造,实际上没有做到过。

第二种:根据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公布的蒋介石日记,1928年11月2日,蒋记“中苏贸易及赤色嫌疑案,经与斯托夫人研究,认为可以解决之方法有二:

一、由财政部于现有金银成色基础上,另铸一币,表面刻上‘一九二八年’字样,以昭慎重;

二、以美金十万元,购买俄国黄金二万两,交中国银行保存,作为抵押品。以上两点,望即查照办理。” 1928年的黄金价值相当高,一盎司黄金大约相当于现在三万多人民币,二万两黄金相当于现在的六十多亿人民币。

第三种:1929年1月2日,蒋介石日记“早八时会议,决计废两改元,实行币制改革。惟旧债如何处置,颇费踌躇。” 也就是说到了1929年的时候,国民党政府就已经打算废除银本位制度了。

我个人比较认可第三种说法,从时间上看正好是国民政府财政困难的时候。当时北伐刚刚结束,国民政府财政收入除了税收外主要来自海关税收和鸦片专卖,因为当时国民政府控制的区域很少,所以税收也很有限。而支出方面除了军队开支以外最大的项目就是赎买洋务企业,这些企业原来都是官僚资本,现在为了收回权利和建立国有资本,需要支付一笔巨额赎金给外国资本家,这笔钱按当时的汇率计算大概相当于如今数百亿美元。再加上修建黄埔军校等军事开支,导致财政收支出现巨大缺口,为此国民政府大量发币融资来弥补财政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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