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八年伍仙镍币价多少?
1937年,国民政府为了统一币制,对货币进行了一场改革。这次改革的方案由当时担任中央银行行长的俞鸿钧提出,即“法币”政策。所谓的“法币”就是用国家信用作保证,发行法定纸币;禁止白银和黄金出口,禁止私人为交换买卖;以海关收入作为发行债券的担保等。通过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最终达成了“法币”的统一。 但是,实行“法币”后,由于战争等因素的影响,法币不断贬值。到抗战前,法币发行量已达106亿元,相当于战前的5.8倍,而同期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仅从24亿元增加至53亿元,支出则由25亿增加至39亿元。在如此庞大的财政赤字压力下,国民政府只能通过进一步增发纸币来弥补。 一方面,是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数量急剧增长;另一方面,则是人民手中的白银大量外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自发的、非官方的通货膨胀制度就在中国形成了——人们把手中持有的法币换成外汇,然后将外汇再兑换成银元或白银,最后将银元和白银储存起来。 这个制度的受益者不是别人,正是国民党官僚集团。因为按照当时的规定,政府官员的薪金都是以外汇支付的。于是这些官员便想方设法地将手里法币换成外汇,然后从中渔利。 据有关资料记载,当时有一档国策是由行政院执行的,这档国策就是只要手中持有法币的,不论多少,以当时市面价格折合为美金计算,给予7%的奖励。也就是说,如果你手中有100元的法币,那么就可以换得107美元,多出来的7美元就是政府的额外奖赏。 这当然是一个令人生疑的数字,因为它明显高过当时的市场汇率,也高于正常的贸易差值。这个令人感到怀疑的数字背后,其实是对抗日本侵略的正义之战。由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政府开支急剧增加,军费更是如流水一般花出去。
面对日益严重的通货彭涨,国民政府一方面增加税收(主要是增加烟草和食盐的税赋),另一方面则不断地宣布所谓“限价”和“限钞”令,企图控制物价和金融。但是,这样的努力收效甚微,相反,由于军队消耗的武器弹药大多需要进口,再加上政府补贴和救济灾民的需要,反而促使法币发行量继续上升。 根据有关史料估算,从1937年至1639年间,由于战争的缘故,法币的发行量大约增加了20倍左右。巨额的经费需要,让本已拮据的国民政府更加债台高筑。据有关资料统计,从1937年到1945年,国民政府先后举借外债约6亿美元,扣除偿还的部分,实际新增借款约为4亿美元。 而这些债务最终都压在中国人民群众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