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者怎么分成?
关于“法”,我个人的理解是,先有“形”再有“神” 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序》,是王羲之一气呵成地创作出来的,所以从“形”上来看,它是连贯、自然而且和谐的;而颜真卿的《祭侄文稿》,是经过多次修改才完成的,虽然同样精彩,但是从“形”上看是不如《兰亭序》那样自然和谐了——这就是“形态”上的区别。 但是“形态”仅仅是表象而已,它背后所蕴含的是不同的创作者的不同的精神气质和追求,这个就是“神韵”的不同所在了。
因此在我看来,所谓“笔法”,其实本质上是一种审美判断的问题——“笔法的优劣”与“作品的成败”没有直接的联系。 也就是说,如果题主说的“作品”指的并不是“书法作品”而是更宽泛意义上的“美术作品”——那么这个“法”其实就是对“作品”的一种美学判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风格”(Style)——这是“法”的第一层含义;但如果是对于“书法作品”而言的话,那这里的“法”就不仅仅是审美判断问题了,它还涉及到一种“传承”的概念在里面——这也是“法”的第二层含义。 所以综上所述我认为题主在纠结的问题可以分为如下两个层次来考虑: 第一层是“笔法好坏”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第二层是“如何继承笔法”以及为什么需要继承笔法?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比较简单:因为目前尚未形成一套公认的“笔法”评判体系,所以只能参考其他一些相关标准来作相对主观的判断。
个人认为可以参考以下三个指标: 1.用笔是否娴熟流畅 2.线条是否均匀稳定 3.字形结构是否合理 当然这三个标准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而且很多情况下,不同字体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例如楷书的衡量标准可能更偏向于字形结构的合理性上,而草书的衡量标准则又更偏向用笔的灵活和速度上……这些都可以再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分。 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就比较复杂了: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所谓的“笔法传承”其实是跟“学书历程”紧密相关的。
举个例子来说吧:如果一个初学者连最基本的笔画都写不整齐的情况下就开始学习复杂的字形结构的话,这显然是不能算是真正掌握了字的“笔法”的;而当一个初学者已经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基本汉字并且能够运用自如之后,这时候他所掌握的就已经不单单是一个个“字”或者“词”的“笔法”,而更多的是各种汉字的书写规律和技巧等等,而这些东西往往又是随着他对字体的认识程度越来越深而逐渐形成的——这也就是常说的“取法乎上”的含义了吧。